自学考试合并准考证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0/8/24 9:50:30 栏目:常见问题 来源:大牛教育报名资讯网 阅读量:
导读:自学考试办理电子转考指南中有三种类型,分别是转出外省、转入本省以及合并准考证,相信转出外省,转入本省大家都清楚,但是合并准考证却不怎么听过。下面就来讲一下自学考试合并准考证办理指南。

自学考试办理电子转考指南中有三种类型,分别是转出外省、转入本省以及合并准考证,相信转出外省,转入本省大家都清楚,但是合并准考证却不怎么听过。下面就来讲一下自学考试合并准考证办理指南。

一、自学考试合并准考证

考生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需持合并后的准考证号参加考试。

二、办理步骤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自考规定时间内到县()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县()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点。

2、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自学考试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纪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纪记录保持不变。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自学考试合并准考证的问题,可以点击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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