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学概论的重点名词解释

更新时间:2020/10/14 9:35:20 栏目:广州自考专业 来源:大牛教育报名资讯网 阅读量:
导读:自考法学概论需要考生掌握的重点名词还有行政决定、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区别、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监督、社会监督。

自考法学概论是自考法学专业必考的一门基础课程,它要求考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该课程考试一般是以笔试的形式开考,并且卷面上多以名词解释为主。那么,自考法学概论的重点名词有哪些?

自考法学概论的重点名词解释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根据法律的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

、行政复议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司法活动。

、行政机关

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又称国家管理机关或政府。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它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国家。

四、行政立法

指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必须是具有制定行政管理法规职权的机关才能进行行政立法,并且不得超越其权限的范围。

自考法学概论需要考生掌握的重点名词还有行政决定、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区别、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监督、社会监督。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名词解释的问题,可以点击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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